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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口腔医院修复临床小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09:35:54     阅读量:7765

第一章询价须知

项目编号:SY202015009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口腔医院。

2、“供应商”系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大连市口腔医院为所需修复临床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修复临床小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1、采购内容:上颌窦提升工具    2套

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6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外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国产产品除外);

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7供应商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四)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五)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5);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6)。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六、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报价单编制说明:

(1)报价单要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备标准。

(2)报价应为将采购人指定地点装饰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应包括运保费、中介服务费及其他费,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八、安装完成时间和地点: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九、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一、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询价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审报告。

十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全部货物要求提供免费的送货、安装服务。

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在大连市口腔医院指定地点完成。

十四、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五、合同组成:由货物购销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十六、询价采购文件购买的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口腔医院556室领取。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18日13:30整(北京时间),大连市口腔医院C座554会议室。

十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 18日(北京时间)13:30整 

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C座554会议室。

十九、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采购人:大连市口腔医院

  话:(0411)84651329

  真:(0411)84622168

联系人:李女士

邮政编码: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