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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

发布时间:2014-10-24 14:41:16     阅读量:31850

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

一、诊断依据

(一)流行病学史

1.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

2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

3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

4.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

(二)临床表现

1.早期:急性起病,发热并快速进展至高热,伴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

2.极期:多在病程34天后出现。持续高热,感染中毒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加重,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包括皮肤粘膜出血、呕血、咯血、便血、血尿等;严重者可出现意识障碍、休克及多脏器受累,多在发病后2周内死于出血、多脏器功能障碍灯等。

(三)实验室检查

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中实验室检查部分。

二、病例定义

(一)留观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的发热(体温>37.3℃)患者。

(二)疑似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任何一项,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

1.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

2.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

3.不明原因猝死。

(三)确诊病例。

留观或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血液等标本用RT-PCR核酸扩增方法检测,结果阳性。若核酸检测阴性,但病程不足72小时,应在达72小时后再次检测;

2.病毒抗原检测阳性: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ELISA等方法检测病毒抗原;

3.分离到病毒: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Vero